汕头市政协原常委詹奕华被“双开”
2021-12-17
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詹奕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奕华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查处、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詹奕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詹奕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詹奕华简历
詹奕华,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惠来人,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4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龙湖公安分局政委;
2007年7月任汕头市龙湖区委常委、龙湖公安分局局长;
2011年8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7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9年8月任汕头市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6月任汕头市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1月被免去汕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汕头市政协常务委员、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