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其中提到了丽江市华坪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庞新秀。
据披露,庞新秀曾插手干预脱贫攻坚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堆盆景”。
公开履历显示,庞新秀出生于1978年2月,今年43岁,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10月参加工作。
她历任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古城区交通局副局长,古城区交通运输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古城区金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古城区金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丽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7年1月,丽江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中,庞新秀拟提名为华坪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后任代县长、县长。
庞新秀于今年1月落马,7月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她“六毒俱全”——庞新秀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今年9月,庞新秀被提起公诉,根据检方指控,庞新秀在当技术员的时候就开始敛财。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庞新秀在担任原丽江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技术员,古城区束河办事处副主任,古城区交通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古城区金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丽江市交通局副局长、华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丽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华坪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在担任华坪县县长期间,庞新秀曾多次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曾多次在会议上表示“要全力提升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等。
去年6月举行的丽江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庞新秀还介绍了华坪县脱贫攻坚的成效。
不过,庞新秀却说一套、做一套。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12月22日披露,庞新秀存在插手干预脱贫攻坚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堆盆景”等问题。
2018年,庞新秀利用职务便利将全县预算3.26亿元的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硬化一期工程项目,变相打包安排给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并指使该公司挪用近半数工程款购买政府债券为其制造融资“政绩”,导致该项目至今仍未全部完工。
此外,庞新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落马之后,当地已经将庞新秀列为反面典型。
今年8月,华坪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县文体中心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庞新秀忏悔录》,通报了庞新秀、王金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王金宝曾任华坪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去年9月被查。
今年9月,华坪县召开县属国有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庞新秀忏悔录》,通报了庞新秀、王金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