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柜员伪造存单骗取客户260万获刑11年

2022-01-07 工行一员工为了网络赌球,不惜伪造大额存单骗取客户资金。自首获刑11年后,这名员工又被禁业11年。

1月7日,吉林省白山银保监分局披露的一张罚单显示,孙迪任中国工商银行抚松支行柜员期间,伪造大额存单,骗取客户资金。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白山银保监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孙迪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1年的行政处罚。

一般而言,行政处罚往往后于刑事判决。澎湃新闻注意到,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孙迪因犯金融凭证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万元。法院责令孙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将非法所得赃款退赔给被害人。

裁判文书网显示,孙迪,女,出生于吉林省抚松县,大学本科文化。2021年4月19日,孙迪主动到抚松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骗取客户存款共计260万元的犯罪事实。因涉嫌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孙迪于2021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被执行逮捕。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孙迪在中国工商银行某某支行工作期间,利用网上购买的假金融凭证在中国工商银行某某支行诈骗客户陈某某、曹某某、王某某、蔡某某、佟某某存款共计250万元整,骗取的款项全部用于网络赌博现无法追回。2021年1月24日,被告人孙迪在中国工商银行某某支行工作期间,以拉存款任务为由,利用未确认的电子定期存款确认单骗取被害人刘某某存款10万元整,骗取的款项全部用于网络赌博现无法追回。

庭审中出示的截图证实,由孙迪提供的其将骗取的客户钱款用于网络赌博的情况,主要用于欧宝体育和bet365赌球。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孙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储户存款250万,数额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存款10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迪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判决书还显示,孙迪在网上购买的假金融凭证系王顾彬所做,王顾彬已于2021年6月18日涉嫌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罪被批准逮捕,现已移送起诉。

另一份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王顾彬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王顾彬非法获利88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份判决书披露,2021年1月末至3月末期间,工行抚松支行员工孙迪联系王顾彬购买伪造的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存单用于犯罪,王顾彬按照孙迪要求先后伪造5张总面值为270万元的储蓄存单给孙迪。孙迪使用王顾彬伪造的其中四张储蓄存单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户名为王某1的50万元储蓄存单因名字写错被孙迪撕毁未使用),所得赃款220万元被孙某某网络赌博挥霍,造成中国工商银行抚松支行实际损失。王顾彬获利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