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投案自首

2022-03-01

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援引自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王宏简历显示,其早年在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工作,2007年9月调任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此后又历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直到2018年9月调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据悉,近期已有多名盘锦市政法系统高层被查。包括曾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申海青和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