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
2022-07-29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应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
7月29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军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情况。
据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军类刑事案件661件1026人。其中,破坏军婚案件54件54人。
典型案例显示,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与现役军人程某(女)登记结婚。2019年5月起,刘某前女友李某在明知刘某已结婚,且其配偶程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在现役军人程某怀孕期间,李某与刘某生下一子,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刘某所在城市以夫妻名义租房共同生活,造成程某与刘某感情破裂。
2022年1月24日,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刘某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3日,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刘某均未提出上诉。
据介绍,本案办理之初,公安机关仅就李某的破坏军婚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对刘某的重婚行为予以追责。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后认为,刘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保持情人关系并生子,进而以夫妻名义同居,其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涉嫌重婚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在明知刘某妻子程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与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下一子,还以夫妻名义长期租房共同生活,造成程某与刘某感情破裂。李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程某的婚姻,构成破坏军婚罪;刘某有配偶,而与李某生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重婚行为,构成重婚罪。
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刘某犯重婚罪提起公诉,并对李某提出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定罪量刑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最高检在阐述典型意义时表示,本案中,李某与刘某生育一子,日常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达到“结婚”的实质性要素,对他人婚姻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可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结婚”,刘某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而重婚”,李某的行为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在审查认定‘同居’的基础上,要注重对重婚行为的审查,确保精准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对同居人员刘某一并打击,二人分别被判破坏军婚罪、重婚罪。通过从严从重打击破坏军婚关联犯罪,使广大官兵能够安心服役。
最高检还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重发挥司法的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审查证据,依法追捕漏罪漏犯,坚决惩治破坏军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