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诫勉、免职、降级后查处的厅官获刑11年半

2022-09-15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宣判银川市委原常委、永宁县委原书记钱克孝受贿一案。钱克孝受贿190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1年,钱克孝利用担任宁夏灵武市副市长、永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提拔推荐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762万余元、2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未实际取得。案发后,钱克孝退缴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钱克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其索贿等从重处罚和揭发他人犯罪等从轻处罚情节,法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资料图


据了解,钱克孝曾先后被诫勉、免职、降级。


官方信息显示,钱克孝曾任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2017年11月被诫勉处理,2018年8月被免职。2019年2月,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出生于1964年3月的钱克孝,曾在宁夏多个县区担任领导职务,2013年12月,他出任永宁县委书记,2016年11月同时任银川市委常委,跻身副厅级。


2017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通报称,2011年3月至2016年12月,永宁县等部分地区履职不到位,未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部分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进不力。至环保督察时,多家企业小火电机组和中频炉等落后产能未按规定关停到位或仍在生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包括钱克孝在内的14人进行诫勉。


2018年8月,钱克孝被免职。


2019年2月,被免职的钱克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2022年3月下旬,钱克孝被查。


今年6月,在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点名钱克孝,称斩断了钱克孝等一批长期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黑手”,推动行业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