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党的二十大后第二个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

2022-12-08

12月8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春生,男,汉族,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河南大学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副总警监。

 

李春生曾任河南省新县县委书记,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调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2008年出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2013年升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李春生是今年第32名被查的中管干部,也是继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之后,党的二十大后第二个被通报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

 

11月25日,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党的二十大后,首个被通报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明确,“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监察法第三十一条也对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作出相应规定。

 

心存侥幸无出路,直面问题才是唯一正确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