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副镇长受审县委组织干部旁听

2023-04-12 4月11日下午,乐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乐东县万冲镇原副镇长刘某某犯受贿罪一案。为深化开展警示教育,县委组织部组织6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审判庭,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近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分管镇国土、规划、自然资源以及疫情防控卡口值班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切实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表示忏悔。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继续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