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2023-05-08

通辽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特制定《通辽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以下所称毒品包括海洛因、冰毒、麻古、鸦片、氯胺酮(K粉)、大麻等常见毒品及已列管的449种精麻药品。

举报内容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二)非法持有毒品

(三)引诱、教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四)吸食、注射毒品

(五)非法走私、生产、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黄草

(六)单位或企业不按规定购买、使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八)制造、加工毒品或制毒物品厂(点)

(九)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

(十)歌舞娱乐场所、旅店、交通运输等公共场所或其它场所涉毒违法犯

奖励标准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采取物质奖励方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案件实际破案情况并参照举报奖励办法予以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缴获毒品

10克以下,每案奖励1千元;

10克以上(含)不满50克,奖励3千元;

50克以上(含)不满100克,奖励5千元;

100克以上(含)不满1千克,奖励1万元;

1千克以上(含)视情况奖励1万至10万元。

(二)非法走私、生产、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黄草

缴获麻黄草300千克以上,奖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缴获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1吨以上,奖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缴获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400千克以上,奖励5千元至5万元;

缴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100千克以上,奖励5千元至10万元。

(三)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罂粟铲除量在5百株以下的,每案奖励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

罂粟铲除量在5百株以上(含)不满3千株的,每案奖励5千元;

罂粟铲除量在3千株以上不满1万株的,每案奖励1万元;

罂粟铲除量在1万株(含),每案奖励5万元。

(四)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

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下的,奖励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

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含)不满200千克的,奖励1万元;

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上(含)的,每案奖励3万元。

(五)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物品厂(点)的每捣毁一处奖励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督捕以上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1万元;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金额奖励;

(七)举报其它吸贩毒品活动一次性查获1名以上,根据抓获人数奖励1千-1万元;

(八)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奖励金额可适当突破上述金额。

(九)同一毒品犯罪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毒品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保密措施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未经举报人同意,擅自泄露其个人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110、0475-8508110

举报联系人: 13604754657(张警官)

本办法由通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辽市公安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