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23日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恒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大额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产品销售、业务经营、项目开发、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恒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恒福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悉,朱恒福于今年4月底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朱恒福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恒福简历
朱恒福,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浙江金华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6.07-1988.08 金华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师;
1988.08-1991.12 浙江农业大学农业机械专业学习;
1991.12-1997.10 省乡镇企业局干部;
1997.10-2013.05 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
2013.05-2020.05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