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被开除党籍

2021-02-01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经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原副行长穆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穆矢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价值观变异,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作家庭谋利工具,凭借对金融业务的熟悉钻政策“空子”,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在国家审计期间,为防备日后可能被组织查处,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家风不正,夫妻共贪,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


穆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穆矢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了解,早在2020年11月2日,穆矢已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穆矢2008年3月进入浦发银行总行,直至2017年辞职。在总行任职的十年间,他先后担任浦发银行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浦发银行副行长、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等要职。据浦发银行2016年年报,穆矢在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为377.7万元,时任董事长吉晓辉、行长刘信义的报酬均为80.9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10月,已辞职的穆矢作为浦发银行时任副行长“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对该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2018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通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银保监会对这一事件定性为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浦发银行也因该案件承受了4.62亿元的巨额罚款,震惊行业。


据媒体此前报道,穆矢从浦发银行辞职后,加入万达集团旗下万达金融集团,任职万达金融集团副总裁。2月1日,天眼查显示,穆矢仍是万达集团旗下快钱支付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辞职三年后,穆矢难逃被查命运。


穆矢简历


穆矢,男,1961年9月生,汉族,北京市人,硕士研究生文化,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筹建负责人;


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6月至2008年3月,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


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浦发银行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


2009年6月至2015年3月,浦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浦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


2017年6月辞职。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