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行业悄然兴起,与此同时,直播打赏却引起不少纠纷。有些观众自己经济并不富裕,打赏时却一掷千金,甚至有人不惜借贷打赏,令自身陷入重重债务;有些未成年人被诱使将家长账户上的部分乃至全部存款用于打赏,危及整个家庭的财产安全……直播打赏行为亟需规范约束。
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网信办负责人指出,该《意见》主要是为了督促直播平台对照相关规范,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防范非理性、激情打赏,遏制商业营销乱象。
其中专门强调,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
要求平台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此前宣布,要在年内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主要目标是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
来源:国媒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