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如实记录报告干警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处
2024-02-23
最高法要求严控涉及违反“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内容的知悉范围,对泄露干警记录报告信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对于“三个规定”的实施,一些干警还存在“不敢报、不愿报、不会报”的问题,人民法院建立如实记录报告保护机制。对泄露干警记录报告信息的,对如实记录报告干警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为切实排除各方面对司法活动的违规干预、不当干扰,确保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就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廖向阳介绍,对于“三个规定”的实施,一些干警还存在“不敢报、不愿报、不会报”的问题,有的干警思想顾虑较多,怕记录报告以后影响人际关系,怕上级单位和领导干部打击报复。其实,只要想清楚到底是面子重要、人情重要,还是执行纪律重要、公正司法重要,就不存在思想顾虑了。为切实打消干警的顾虑,人民法院在强化教育引导、做实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控记录报告内容知悉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各级法院督察部门或承担督察职责的专职人员系本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专责单位或人员,中级和基层法院干警记录报告信息应直接报送督察部门或承担督察职责的专职人员。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干警记录报告的具体信息。
二是严格记录报告平台管理。严格管理记录报告平台管理员账号,因工作需要,管理员账号需要授权、变更和取消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在平台上完成操作,全程留痕,接受监管。干警记录的信息上报后,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调整、删除。
三是畅通记录信息直报系统。通过联通全国四级法院的记录报告平台,各级法院干警既可以向本院填报相关情况,也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填报相关情况,运用技术手段防止信息的泄露扩散,让干警能够真正放心填、如实报。
四是建立如实记录报告保护机制。对泄露干警记录报告信息的,对如实记录报告干警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如实记录报告的干警撑腰打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