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拿九旬老人200万买房挥霍声称是老人赠予闹到法院

2024-05-10

5月8日,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九旬老人被保姆‘骗’走200万元养老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沈宗礼将200万元钱款赠与被告蒋某某的行为无效,保姆蒋某某应将钱款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2023年6月,上海九旬老人卢德麟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由于儿子与儿媳常年定居在国外,她便雇佣50多岁的蒋某作为保姆照顾自己与老伴沈宗礼的日常起居。而蒋某在做住家保姆期间,经常对自己进行呵斥、推搡等行为。同时,蒋某某还分多次转走卢德麟与丈夫共计200万元的养老钱。

 

5月10日,当事人卢德麟的儿媳沈女士表示,她们在9日收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虽然看到结果我们比较欣慰,但是这也是我们预料之中的,一审胜诉只是第一步。”沈女士表示,在一审开庭时,保姆蒋某某曾表示确认收到200万元,但并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请。“所以我觉得她可能会上诉,接下来的审判及执行才是重中之重。”

 

200万元的存款对于卢德麟二老来说非常重要,“这是他们的养老钱,如果未来我们将他们带出国,二老一旦生病则需要高昂的医疗费。”沈女士说,如果她与丈夫回国照顾父母,则需要放弃高额的年薪,也需要一大笔钱来安顿。

 

沈女士表示,事情发生之后,父母二人一直希望能够将自己的养老钱要回来,并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老人帮扶基金”,“如果日后有其他家庭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我们希望能够用这笔钱帮助更多老人。待民事诉讼结束后,我们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原告同意只让被告保姆退还100万元,被告未同意。

 

蒋某某曾当庭表示涉案200万都花了,其中100万元买了房,另外100万未说明具体用途。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在本案中,沈宗礼未经卢德麟同意,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保姆蒋某某,侵犯了卢德麟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应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沈宗礼赠与蒋某某200万元的数额显然已经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