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国人身份做掩护在华做奸犯科难逃法律制裁

2021-08-02

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很多人都很关注吴某凡的外籍身份是否对其具有特殊保护作用?一旦罪名成立他又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


外籍身份无特殊保护


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以上法条证明我国司法机关对吴某凡完全有管辖权。只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吴亦凡不属于此列,他在法律上与中国公民平等,可以完全按照正常的中国刑事司法程序处理。


我国法律对在中国领域内外国人实施的犯罪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除非该外国人存在“外交豁免权”,否则正常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仅不存在豁免情形,甚至还有可能被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处罚。


外国人犯罪被附加“驱逐出境”的,并不意味着不必再执行其他刑罚,而是在其他刑罚执行完毕后强迫其离开中国国境,并在10年内无法入境。


如果罪名成立吴某凡将面临何种处罚?


吴亦凡此前被都美竹指控曾诱骗多名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其中包括两名未成年人,一旦罪名落实,他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或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的强奸罪中,对于两个年龄段的年轻女性做了特殊说明。未满14岁的女性,称之为“幼女”,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以强奸论。诱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她自愿与犯罪实施者发生性关系,这种自愿也构成强奸。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犯罪实施者利用优势地位,诱使或迫使其发生性行为的,也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一有明确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一般法定刑为3至1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结果加重情形的,法定刑则会升格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是暴力犯罪,很少判缓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根据多位律师的分析,强奸罪属于暴力犯罪,很少适用缓刑。这也意味着一旦吴某凡强奸罪名成立,他最低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最后能够锁定吴某凡对三名或三名以上的女性实施了强奸,或者奸淫行为给受害人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造成幼女伤害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加重情节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吴某凡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