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双开同日公诉两高官任上都很霸道

2021-10-09

昨天,“甘肃虎”宋亮被提起公诉,今天,又有“两虎”被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16日,包括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宋亮,刘新云,蒙永山在内的今年落马的四个“大老虎”同日被公布党纪政务处分结果,3人均是在任上落马,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而今相隔一天,均被提起公诉。另外一“虎”是已退休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目前已被依法逮捕。


同日公布多名落马高官被处理,体现纪检部门强力反腐的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刘新云被控从副处一路敛财至副省级岗位上


据通报,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新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新云,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新云担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违背信息化技术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律,在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新云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据公开简历,刘新云1995年5月开始担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经过20多年的仕途,2018年1月升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根据检方起诉,刘新云被控受贿始于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处级岗位上,终于山西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的副省级岗位上,从副处一路敛财至副省级岗位上,辗转山东、山西两省,至党的十九大,敛财仍旧不收敛不收手。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山西任职后,2019年3月,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法制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到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省执法工作实现“弯道超车”的法宝,通过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打造山西公安亮点工作。2019年6月,刘新云曾在接受专访时说,山西公安大数据建设,最直接的成效是提升了民警为群众服务的本领,信息化是民警的“耳朵”“眼睛”,能够让民警将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检方起诉信息显示,山西公安大数据建设期间,刘新云存在滥用职权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今年59岁的刘新云是公安系统的老兵,早年在家乡山东淄博任职24年,官至淄博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兼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此后相继担任菏泽市、济南市两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刘新云上调公安部,出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1月,刘新云空降山西出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任职三年多,今年4月9日落马。他是今年落马的山西首“虎”,也是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落马的首个副省级官员。


8月16日,刘新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显示,刘新云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值得一提的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即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


此次通报还点名刘新云弄虚作假骗取学历,据其公开履历,刘新云虽是警校毕业,但对法律、经济均有涉猎,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蒙永山被控从广西到青海一路受贿


据通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蒙永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蒙永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57岁的青海政法“虎”蒙永山,早年在家乡广西检察系统任职,官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2018年10月,蒙永山跨省赴青海,后成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今年6月2日蒙永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8月16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双开”通报,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蒙永山被批是个“官迷”,他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值得一提的是,蒙永山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骗子骗了的官员。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被纪委通报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察时局梳理公开资料发现,除刘国强、蒙永山外,因花钱买官被骗的官员还有不少: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因迷信“大师”买官被骗180万元;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秦爱国两次“买官”均被骗,共花费190万元;陕西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花695万元买官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