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80后副区长骆毅被双开

2024-10-08 10月8日,雅安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雅安市委批准,雅安市纪委监委对雅安市名山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骆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旧城改造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骆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雅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骆毅开除党籍处分;由雅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雅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雅安市名山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4年6月20日,雅安市纪委监委发布信息称,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骆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雅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骆毅出生于1984年10月,先后在雅安市雨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名山县人民法院、名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并先后担任蒙阳镇党委书记,蒙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12月,任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