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打击矿山安全监控数据造假行为,坚决依法依规重处相关责任人,坚决责令有关煤矿停产整顿。
年初至今,山西局辖区先后发生了晋中青云煤业公司中断报警数据上传、吕梁大土河煤业公司屏蔽监控数据、赤峪煤矿使用两套安全监控系统案,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山西局深挖细究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行为,相继查处9名涉嫌犯罪人员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2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4月11日,青云煤业公司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报警,最大值达24.56%。报警后,山西局高度重视,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撤人,并指派监察执法六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在核查清楚真实报警原因后,监察执法六处监察人员深入调查,又发现青云煤业公司在发生超限报警后,当班监控值机员人为关闭数据上传程序18分钟,同时电话联系井下监控工将涉事传感器进行断线处理的问题。
监察执法六处责令青云煤业公司停产整顿,依法对其信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矿长以及上级公司总工程师等6人进行责任追究,把涉嫌中断数据上传的当班值机员吉某将、监控工张某、电工王某涛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6月,山西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大土河煤业公司存在相关违法违规问题,遂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监察人员通过查看监控系统,发现大土河煤业公司部分传感器存在数据曲线突降、多个传感器曲线对比逻辑不符等异常情况。经深入比对井下视频和调度电话录音后,监察人员发现该矿于1月19日至26日,人为将甲烷传感器从高浓度区域挪移至低浓度区域,造成监控数据失真;4月3日,人为使用压风管路吹甲烷传感器,造成监控数据失真;6月20日,人为将甲烷传感器吊挂到风筒出风口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对此,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大土河煤业公司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监控数据失真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调查。
查明事实后,调查组把涉嫌犯罪的施工单位通风队队长张某豪,瓦斯检查工董某斌、王某辉移送司法机关,对大土河煤业公司矿长、总工程师、项目部通防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等11名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责令大土河煤业公司停产整顿。
此外,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监察人员通过查看监测预警系统,发现赤峪煤矿频繁出现瓦斯突变、关联数据异常等问题。
8月21日,监察执法五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赤峪煤矿开展夜间突击核查。监察人员调阅生产调度台账、调度通话记录、工业视频、监测监控报表等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查实该矿在调度室安装了两套安全监控系统。其中,一套用于与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联网传输数据使用;另一套未联网,仅作为本单位使用。
监察人员通过对比两套系统数据发现,8月1日至20日,用于上传数据的安全监控系统与本单位使用的安全监控系统在报警值大于1.0%超限报警条数上相差40条,明显存在屏蔽报警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监察人员还查实该矿瓦斯突变原因为人为挪动传感器吊挂位置,造成传感器不能有效监测到真实数值、井下违规排放积聚瓦斯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察执法五处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把赤峪煤矿通风监控班班长闫某杰、通风区区长白某军、通风副总工程师申某彬移送司法机关,对矿长、总工程师以及上级公司总经理等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处理处罚,责令该矿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