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富女法官”前夫刘远生判刑了

2023-01-20

被称为“最富法官”的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被查后,其前夫刘远生也因涉嫌犯罪被抓。2020年12月,张家慧因犯受贿罪、诈骗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被海南一中院判刑18年,刘远生也已获刑。据了解,海南一中院已于2021年做出一审判决,刘远生被判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5万元。

 

据刘远生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刘远生伙同张家慧,利用张家慧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15万元;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帮助他人伪造证据并多次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使用;未经授权伪造公司印章一枚。

 

审理该案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远生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其有退赃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刘远生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宽处理。遂判决刘远生犯受贿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0.5万元。刑期至2033年12月31日。

 

 


据悉,2019年5月31日,刘远生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涉嫌行贿罪,2019年8月2日被儋州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2月2日,刘远生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儋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刘远生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次日被执行逮捕。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刘远生犯受贿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海南省高院指定管辖,2021年1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书显示,刘远生针对检方的指控自愿认罪认罚,并与公诉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刘远生均无异议。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期间,刘远生接受请托、收受财物,向张家慧转达请托事项,由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便利,以向相关法官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5名请托人2515万元。这些款项被用于刘远生、张家慧的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公司的项目开发等方面。

 

据了解,刘远生收受请托人最大的金额为500万元。

 

刘远生被追究的虚假诉讼罪,是因商人黄某在他人向其借款时,黄某与刘远生商议用名义借款给他人的虚假方式获取数百万元的高额利息,此举一度造成急需款项的公司财产被法院查封保全,经过一番波折后才被再审改判。

 

刘远生帮助伪造证据的事实发生在2009年3月16日。刘远生与他人共同购买的房产涉嫌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为了保住房产不被后续执行,刘远生与另一共同购房者采用伪造协议倒签日期的方式以阻止涉案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刘远生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则比较简单。判决书显示,2007年间,刘远生控制的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分公司合作多个项目,为方便在合同等资料上加盖十四冶金分公司的行政章,刘远生指使他人私刻一枚十四冶金分公司行政章。2019年7月24日,张、刘案发后,办案民警从刘远生租用的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保险柜内提取到该印章。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远生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张家慧,利用张家慧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刘远生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

 

法院还认为,刘远生帮助他人伪造证据,并多次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使用,情节严重。他未经授权,伪造公司印章一枚。

 

刘远生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刘远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他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同时,截至刘远生案审理,张家慧、刘远生已退赃3275.53467万元,并表示愿意继续退缴共同受贿赃款1099.46533万元。

 

法院认为,刘远生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刘远生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已经掌握的虚假诉讼、帮助伪造证据及伪造公司印章的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此外,他有退赃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刘远生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照自愿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予以从宽处理。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认罚及退赃等情节,认为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遂予以采纳。最终,刘远生四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0.5万元,其刑期从2019年8月2日至203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