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波:依法治国重点在依法治权

2019-09-23

依法治国不仅是强调用法律这个手段去治理社会,比如依法治水、依法治路等,实际上更多的是依法制约和规范国家公权力。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共同推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治国”的重点,要放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通过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约束和规范各类权力主体依法、规范用权。

加强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定便捷渠道。要在市和县区政府设立行政复议庭,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把行政争议解 决在基层和初发阶段;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通过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加快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设立 24小时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渠道,有力地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机关改进工作作风。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自2004年起,南宁市就开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探索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南宁。在南宁,每年春节后第一次市政府常 务会议学法已经形成惯例;全市所有新任处级、科级干部在任职前都要通过“法考”;每年都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向人民承 诺——电视问政”节目让一把手“胆战心惊”。十年探索,南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卓著。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 (2014)》,100个市级政府中,南宁排名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