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名投资者向乐视网等索赔逾45亿发起诉讼

2022-01-18

1月17日晚间,山西证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表示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因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一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00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显示,原告作为乐视网投资者,认为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致其权益受损,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过错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3家证券公司分别是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3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证券表示,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应诉,并按相关规定对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中德证券由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于2009年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山西证券的投行业务,山西证券持股比例为66.7%。


此次中德证券被要求负连带责任,是因为其在乐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担任保荐机构。2016年,乐视网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建平、嘉实基金和中邮创业基金定向募集资金48亿元,中德证券承担了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角色,持续督导期间自2016年8月到2019年12月。中泰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17日也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主要涉及乐视网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公告表示,公司为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之一,非保荐机构。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最终涉案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发布公告表示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十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 亿余元。


2021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诉被告乐视、贾跃亭等21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于2021年7月作出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截至2021年三季度,贾跃亭仍为乐视网最大股东,持股比例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