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分还提拔开除了还上班判刑了仍在领工资这些人都属牛?

2022-07-14

7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防止处分执行“打折扣》,历数一些地方因对处分“打折扣”、“打白条”而出现的荒唐事,并指出一旦处分决定被“打白条”,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就会“打水漂”。

 

那么,这些一边被处分一边被提拔、开除后仍在上班、获刑仍领工资的都是什么人?文中给出了几个案例。

 


不久前,吉林省白城市纪委监委刚刚在调研中发现,该市个别地方和部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存在问题。在查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年度工资核定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资料时,检查组发现该中心副主任崔某某受到撤职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但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高某某碍于情面,未执行处分决定,违规为其晋升薪级工资。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薪级工资被追回。

 

“你们单位下属公司负责人俞某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为何仍然保留着国企领导职务?”2020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赴该县发改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此前,三门县发改局控股的国企三门城关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俞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根据规定,作出处分的县发改局党委应当建议城关粮油公司免去俞某的国企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于城关粮油公司并不是国有独资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改选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而该公司实际处于歇业状态,公司其他参股股东较难聚拢,导致时隔一年多俞某的国企领导职务仍未被撤销。纪检部门向县发改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整改后,该公司重新改选了公司董事会,重新任命了董事长及总经理。

 

“某某同志受到的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不能发放年度绩效奖金……”不久前,上海市杨浦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人事干部却仍按“称职”对其发放了考核奖金。发现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立即要求街道进行整改处理,该党工委书记全额退还了奖金。

 

除了文中提到的上述案例,其它地方也发生过此类荒唐故事。

 


此前,四川省崇州市纪委监委曾发现,崇州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王金彬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然而,本应被执行的开除公职处分却打了“白条”,王金斌甚至还来工作。经检查组督促,经信局党组在3日之内完成了对王金彬的开除公职和工作移交手续。

 

另据北京市纪委的调查,北京一国企原副总经理杨某在2014年11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影响期18个月,但2015年8月,他还被提拔为公司总经理,市内也有单位将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甚至是重处分的人员评选为“先进个人”。

 

此外,很多人估计以为被判刑却还能领工资是奇闻,但这却是真事。

 

福建省物价局原副主任科员林某2011年因严重违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但在此期间该局仍向其发放工资、奖金。这是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市、县和省直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起典型案件。问题发现后,该局已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高度重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现象。

 

党纪政务处分的目的,是教育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并帮助其继续前进。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执纪问责有力度的同时,践行治病救人有温度,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于发挥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