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查处的医政高官于鲁明被双开

2022-07-18

7月18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他被指为官不廉、贪欲膨胀。

 

于鲁明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于鲁明生于1961年12月,北京人。长期在大兴区及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曾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局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于鲁明是跨党派党员,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国内,跨党派党员并不鲜见。如今,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不管什么党籍,只要担任国家公职,掌握了公共权力的人,都应接受监督。

 

医学科班出身的于鲁明,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分院(今北大医学部)精神病专业,此后在北京医疗系统任职近40年。早年曾任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副区长等职,后出任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3年1月,于鲁明出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2015年11月升任局长,并兼任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

 

2011年7月挂牌成立的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源于医改破局。作为北京市卫生局管理的二级局,主要管理北京市属23家三甲医院,管人、管事、管资产,相当于医疗系统的“国资委”。2019年,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被调整为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降级为副局级单位。

 

在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改制前, 2018年11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鲁明成为首任局长——他也是为数不多的曾经担任医保、卫健两个部门正职的官员。2020年11月,于鲁明转岗任北京市卫健委主任。

 

除了在卫生领域长期执掌重要部门,于鲁明还在政协担任要职。2018年1月,身为农工党北京市委主委的于鲁明当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并任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常委。

 

今年4月16日,于鲁明官宣被查。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于鲁明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并被免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委员资格。

 

双开通报称:经查,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鲁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鲁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于鲁明是今年北京“首虎”,包括他在内,今年以来已有4位省部级政协官员被查。4月9日,已退休4年多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3月21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3月24日,刚刚退休两个月的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