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协原常委陈书山受审

2022-07-22 据湖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消息,7月21日上午,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原常委陈书山(正厅级)受贿罪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书山被指控受贿784万余元。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书山利用担任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湖南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第七组组长、第十二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毕某、杨某等十七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国有资金拆借、人事调整、药品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84.606415万元,其中未遂40.4475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陈书山本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开简历显示,陈书山于1956年10月出生,湖南衡南人,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至1992年8月,任衡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历任衡阳市人民政府财贸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市人民政府财贸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1995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06年12月,历任湖南省天心实业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6年6月,历任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2007年8月明确为正厅级);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常务委员。

2021年7月14日,年近65岁的陈书山被湖南省纪委监委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2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对陈书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情况。

官方通报称,经查,陈书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拆借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陈书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甘于被“围猎”,肆无忌惮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书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3月,陈书山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