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小平受审
2022-08-03
据安徽省纪检监察网消息,8月3日上午,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小平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小平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四处处长、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4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小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小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去年11月4日消息,陈小平被查。
今年4月29日消息,陈小平被开除党籍。
经查,陈小平背弃初心使命和职业操守,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药品中标、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小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小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小平出生于1953年1月,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6月,他进入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后历任四处副处长、处长等职,2002年2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09年4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为正厅级。
2013年3月,陈小平退休,8年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