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妇联原出纳张芹芹被诉

2022-08-29 今年7月主动投案的江西定南县妇联“80后”干部张芹芹已于近日被诉。

8月28日,定南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日前,定南县妇女联合会原四级主任科员张芹芹涉嫌贪污罪、洗钱罪一案,由定南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芹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

定南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芹芹利用担任定南县妇女联合会出纳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并且通过他人资金账户流转的方式掩饰、隐瞒其贪污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官方简历显示,张芹芹,女,1983年6月出生,汉族,广东大埔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大专学历,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张芹芹任定南县委组织部办事员;2004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定南县妇女联合会科员;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定南县妇女联合会一级科员;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定南县妇女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

2022年7月5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官网通报称,定南县妇女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张芹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定南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8月12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官网发布了张芹芹的“双开”通报。

经查,张芹芹违反政治纪律,向县委巡察组提供不完整会计凭证,干扰巡察工作;违反工作纪律,不遵守驻村工作规定,长期吃住不在村,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赣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出,张芹芹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修养,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定南县纪委常委会、定南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芹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