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唐志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2-09-08 日前,经鞍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鞍山市铁东区纪委监委对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唐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志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节日及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他人礼金;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唐志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破坏建筑领域营商环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鞍山市铁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鞍山市纪委监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志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