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货车翻坠重大事故20名干部被追责问责
2022-10-11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10月11日消息,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安庆市太湖县“2021•9•5”货车翻坠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1年9月5日14时40分许,安庆市太湖县百岭黄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沿太湖县牛镇镇龙湾村百谷岭路下坡行驶至急弯处,坠入山沟后翻车,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张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百谷岭路急弯陡坡路段时,因车辆制动系统失效,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面坠入山崖侧翻。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事故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使用非营运轻型栏板货车违法载人;违法对事故车辆进行改装,在事故车辆车厢栏板上加装护栏;在明知车辆制动系统存在异常的情况下,仍冒险驾驶车辆在急弯陡坡道路行驶;乘车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违反规定在非营运轻型栏板货车车厢乘坐。事发路段未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降低道路建设标准。事发路段平纵面技术指标均未达到四级公路设计标准,事发路段未在急弯、陡坡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过程存在造假,未发现事故车辆栏板存在改装;地方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调查报告指出,1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5家企业和9名企业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对安庆市7个单位和14名干部、宣城市3个单位和6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农村地区综合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着力保障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需求。深入调研农村安全工作现状,强化对农村地区总体安全工作的指导。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安全保障基础。安庆市和太湖县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农村地区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业农村安全发展规划,完善农村安全管理制度。立足本地实际,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村民组作用,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农村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创新宣传手段,让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深植群众心中。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继续开展全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针对农村地区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群防”手段,大力提升安全执法检查质量和成效,加大对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