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2-10-31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丹东市城建指导服务中心财务部部长李才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李才在丹东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期间,明知本单位职工林某退休后将单位房屋借给林某外甥女居住,未及时将该房屋收回,致使国有房屋被长期占用,未履行好工作职责。2021年12月,李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王莉失职失责问题。
2012年12月,王莉作为邹某案件承办人,未及时将邹某刑事判决书送达其所在单位,造成邹某从2013年1月至2021年3月仍在单位工作,且领取报酬共计67.6万元。王莉2020年9月因其他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11月,王莉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丹东市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原科长陆安成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陆安成未积极协调履行振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也未在岗位调整时与相关人员交接该项工作,致使该判决作出三年后仍未履行,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陆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