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者想“黑吃黑”终落网

2022-12-20 “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一种典型手段,即用自己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电诈犯罪赃款,再转到上家指定的账户,完成洗钱。但有这样一个替人“跑分”团伙,竟然还因为觉得自己挣少了眼红,想“黑吃黑”,将“跑分”赃款据为己有,且认为对方不敢报警,自己不用担心被抓,但最终没逃过法网。

2021年7月31日,魏龙带着徐凯等五人从无锡出发到武汉帮助上家“跑分”。上家用他们提供的银行卡、微信账户一共流转了几十万的赃款,但六人最后只分到五千多元,魏龙心有不甘。

他发现,流转的几十万分成数十笔从银行卡流入,要等凑到两万以上之后,上家才会通过微信转移,这样赃款会在他们自己的银行卡停留一段时间。“我们就趁这个时间差将卡上的钱悄悄转走。这是黑钱,他们不敢报警。”

魏龙的提议得到了同伙的响应。六人经过商议,由徐凯提供银行卡、微信账户给上家“跑分”,魏龙则在外面配合,等赃款一到银行卡上就登陆徐凯的微信把赃款悄悄转走。行动当天,魏、徐二人成功黑到了钱。

不久,魏、徐二人被民警抓获归案。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用徐凯的微信黑走了上家流入银行卡的赃款34000元,其中17000元转给了李明等不在场的另外四人均分。徐凯的微信交易记录也证明二人的说法,李明等人也称事后收到了17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的李明,曾以自己“不在场”为由,想为自己脱罪,但经过检察官抽丝剥茧,找到了其参与的证据。最终,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日前提起公诉,法院以涉嫌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魏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以涉嫌盗窃罪判处李明、徐凯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二个月,各处罚金三千元。

而另外三人中,一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其它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两人因没有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数额、也未实际参与黑钱,所以未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