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2月18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廖凯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廖凯波2017年11月退休,被审查调查时已退休两年。
廖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违规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地方政治生态;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廖凯波“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廖凯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了解,在2019年的“打网破伞”行动中,九江市政法系统有十余名官员落马,
廖凯波简历
廖凯波,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湖北广济人,研究生毕业,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2年7月,九江市七中教师;
1982年7月至1990年1月,历任共青团九江市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副书记;
1990年1月至1993年3月,历任中共永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3年3月至2005年4月,历任中共湖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九江市政府助理巡视员、中共湖口县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巡视员;
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市长;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共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退居二线,2017年11月退休。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