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政法委书记退休两年后落马

2020-02-19

据检察日报2月18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廖凯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廖凯波2017年11月退休,被审查调查时已退休两年。


廖凯波 资料图

廖凯波于2019年9月上旬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月23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九江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廖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凯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廖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违规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地方政治生态;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廖凯波“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廖凯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了解,在2019年的“打网破伞”行动中,九江市政法系统有十余名官员落马,

廖凯波简历

廖凯波,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湖北广济人,研究生毕业,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82年7月,九江市七中教师;

1982年7月至1990年1月,历任共青团九江市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副书记;

1990年1月至1993年3月,历任中共永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3年3月至2005年4月,历任中共湖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九江市政府助理巡视员、中共湖口县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巡视员;

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九江市政府副市长;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共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退居二线,2017年11月退休。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