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出身的省委巡视组长从科长开始边升官边敛财

2023-06-12

日前,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简历显示,李超深耕警界37年,是“老虎”王大伟下属,他还是个“官迷”,通过私营企业主跑官要官。

 

根据检方公诉,李超从担任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科科长时就开始敛财,之后他一路升官一路敛财,一直到担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后都不收手。

 

 


李超,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今年63岁,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李超从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警务系统工作,从科长一路成长为市级公安局长。

 

2018年12月,李超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2022年11月1日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辽宁警界已有三名省公安厅厅长被查,分别是李文喜、薛恒和王大伟,这三人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8月和2022年3月被查。

 

在王大伟担任辽宁省公安厅一把手时,李超曾任朝阳市公安局局长、鞍山市公安局局长。

 

2023年5月,李超被双开。

 

纪委通报显示,李超问题不少,包括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钱款,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私营企业主跑官要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等。

 

此外,李超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

 

今年5月,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9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超。

 

通报提到,李超在消防监督检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多次向私营企业主借款,用于个人出借获取利息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李超此次被公诉,据检方指控显示,从担任科长开始,李超一路升官一路敛财,一直到担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他都没有收手。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超利用担任盘锦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科科长,盘锦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大洼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大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盘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