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的中学教师主动投案只为避重就轻

2023-07-21 7月21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一中学“80后”教师兼出纳张有毅的贪腐细节。张有毅自2018年8月起频繁挪用学校公款用于归还借款和个人消费,其中贪污金额高达261万。

公开履历显示,张有毅,男,汉族,1982年6月生,四川内江人,在职大学学历。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有毅2003年8月参加工作后进入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初级中学当教师;2008年3月至2011年1月,任内江市第十一中学教师;2011年1月起任内江市第十一中学教师、出纳,直至被查。

2022年10月,四川省机关事业保险局通报了内江市第十一中学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费欠缴200余万元。同月,市中区委巡察组在巡察第十一中学时也发现该校的部分学费尚未上缴财政。

为了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有毅赶在问题暴露之前主动投案。2022年12月,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通报,张有毅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我只是挪用了学校公款,并且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先后‘退还’了40多万元到学校对公账户上。”在后续谈话中,张有毅向办案人员表示自己只是挪用公款,且有归还行为,并不存在贪污公款的问题。

而实际上,张有毅交代问题只是避重就轻。

经查,张有毅总共套取学校养老保险费用等资金305.82万元,期间又分几次“退还”了44.66万余元。但办案人员发现,“退还”每笔资金的时间点恰是在学校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笔必要支出的时候。

自知隐瞒不过的张有毅终于如实供述了其贪污公款的事实。

最终,张有毅因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贪污261.16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今年6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张有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