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碗平非法集资7亿元一审获刑18年
2023-08-04
3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碗平集资诈骗一案,对张碗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连同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530万元。
2014年6月,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判决)及关联公司因经营亏损和违规销售长谷路4幢工业厂房而致资金链断裂。为偿还债务,张碗平及张威华(已判决)在明知长谷路厂房尚未取得养老机构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宣称“政府支持”并隐瞒威氏集团及关联企业负有巨额债务的事实,以投资建设长谷路养老公寓项目等为名,通过上海巨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良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易旭(上海)有限公司等作为融资平台,招揽高管、员工在本市及江苏等地设立多个门店,采用发放广告、组织酒会、口口相传等方式,由上海威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威氏颐养养老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年化收益率7%-17%不等的借款协议,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让威氏集团对投资款作到期还本付息的担保。
经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间,威氏集团共向2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亿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4.4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张碗平作为威氏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张碗平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