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原副主任周光华被双开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正厅级)周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光华违反政治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指使涉案人员外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光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理想信念丧失,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肆无忌惮聚钱敛财;丧失人民立场,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周光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肆无忌惮、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周光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光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江西新建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先后在南昌、赣州两市的多个部门任职,并一路升迁至赣州市政府副市长,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级);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20年12月,被免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江西抚州市原副市长罗富杨被双开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抚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富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富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民间借贷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他人出具内容虚假的案件材料;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富杨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热衷风水迷信,法纪观念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权,放贷敛财、收礼受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罗富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富杨,曾用名罗富洋,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西兴国人,大学文化程度,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在多个县市担任公安局长、副局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政委,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历任抚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1月,被免去抚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来源:国媒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