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监委对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史小东涉嫌单位行贿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史小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策划、决定以明显低价出售给时任密云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稳东房产两套,该行贿行为以公司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利益归属于该公司。
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史小东涉嫌单位行贿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市监委决定将其涉嫌单位行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悉,王稳东于2020年6月官宣被查,2021年2月被双开。
经查,王稳东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钱色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生活奢靡,追求享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资质获取、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稳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稳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密云区第二次党代会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