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冯翔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对冯翔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翔通过实际控制的上海中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延集团)及关联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私募资金、股权转让、影视投资、员工理财等理财产品,并采用电话推销、线下推销会、口口相传等方式,以还本付息及承诺支付5%-30%不等的年化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等。经审计,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中延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33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造成被害人损失9亿余元。
2020年底,被告人冯翔与姜立威、许可等(另案处理)合伙成立北京艺鼎尚来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鼎尚来公司),通过该公司运营尚来拍卖微信公众号平台,由许可等购买字画,加价后以委托拍卖的方式组织尚来拍卖平台会员抢拍。冯翔指使中延集团非法集资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招揽客户注册会员,承诺抢拍物品可溢价3%交由平台进行转拍,其中2%由平台以服务费等名义获取,1%为投资人所得收益,且在涉案字画不易转拍时,由平台以多幅低价字画置换或回购。其后,冯翔等人还通过团队成员大量参与交易、使用护盘资金购买流拍字画等方式,营造交易频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的假象,诱使社会不特定公众在该平台注册、交易。经审计,2021年1月至6月,尚来拍卖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反复拍卖字画,诱导注册会员在该平台投资交易资金最终达3.31亿余元,艺鼎尚来公司非法获利1.49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冯翔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冯翔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给社会公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90余人旁听了宣判。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来源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