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一干部伙同他人虚设项目骗取拆迁补偿款受审

2024-02-02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原干部徐仁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还曾伙同他人采用虚设拆迁项目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逾190万元,贪污、受贿行为长达十余年。据悉,2月1日,徐仁伟贪污、受贿一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徐仁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徐仁伟贪污、受贿。2004年至2005年期间,他利用其担任江阴市夏港镇拆迁安置办公室成员、夏港镇财政所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江阴开发区夏港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会计,负责夏港镇辖区拆迁款审核、支付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设拆迁项目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90.7936万元,徐仁伟从中分得人民币75万元。

2004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他还利用其先后担任江阴市夏港镇财政所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江阴开发区夏港园区投资有限公司会计、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结算科副科长等职务,负责用款审批、资金拨付的职务便利,为夏港镇新沟村村委等单位在用款审批、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或者利用其职权产生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8万元。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徐仁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非法占有拆迁补偿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