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分行去年处罚13家金融违法机构

2024-03-11 2024年3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通报了2023年度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情况。通报情况显示,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累计作出30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13家机构和17名直接责任人,罚没款金额总计人民币逾1.4亿元(14073.58万元)。其中,对机构的罚没款占主要构成,金额为13943.83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总金额为129.75万元。

据了解,非银行支付机构为2023年度行政处罚重点对象,涉及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占被处罚机构的69%。全部处罚中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最多,罚没款金额占比达到82.8%。“双罚”的力度不减,85%的案件同时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的单笔最大金额为20万元。

经梳理,9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别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据通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现的2023年金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一是部分法律规范落实不到位,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领域,部分机构存在交易管理、风险控制和终端管理“宽松软”的情况;二是反洗钱高风险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不全面,存在信息收集不全面、风险分析不全面等问题,不能全面揭示客户风险;三是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理解不准确,未切实掌握国家统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统计标准;四是存款准备金交存管理不细致,表现为对维持期周期的认识错误、准备金交存会计科目设置或映射错误等;五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征信信息管理不规范,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