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通报醉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海淀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文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3月9日,王文赞酒后驾驶机动车,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王文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mg/100ml。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文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4年7月,王文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悉,8月1日,海淀区委政法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北京市海淀区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党员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展厅“利剑高悬强震慑”、“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底线”三个篇章,沉浸式参观了模拟审讯室、探监室、监舍、禁闭区等体验区,基地工作人员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醒各位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
为传达学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从严治党精神,当天还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宣读了对王文赞的处分决定及忏悔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