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交通广播报道了河南叶县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事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2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就此事发布通报,表示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将开展调查。
通报如下: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
2024年9月20日
根据此前报道,当地政府领导称为保障省重点项目叶鲁高速公路落地,带头强拆返乡创业大学生的果园,并称“愿意承担责任”。
据悉,大学生贾柯毕业后,回老家承包30余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因叶鲁高速项目需占用7亩果园,叶县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金额大约18万多。贾柯则认为果园可以认定为经济林。河南省司法厅则称【2017】33号文件相关规定已失效,应按照2020年河南省林业局出台的新规补偿。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
双方始终未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最终,县政府领导带领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对果园实施了强拆。
据贾柯描述,在果园拆迁当日,有关工作人员“把我家人的手机给夺走,把我们的人全部按在泥地里面抬走,关进附近的乡镇派出所里面,关了一整天”。
据了解,经过近十年的经营发展,贾柯的果园先后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他的创业可谓是小有所成。然而,因为高速公路占地以及随之而来的强拆,不仅让他陷入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也打击了他的创业热情。
对于果园强拆事件,参与其中的官员有的称自己“不是参与强拆人员中官最大的”,有的则对前述地方补偿文件作废一事表示“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类似的回答着实令人失望。
无论是重点项目还是普通项目,其出发点应该都是便民利民、造福百姓,而不是为了某个项目而无视民生、罔顾百姓的合法权益。任何项目一旦偏离了以民为本,则容易走上舍本逐末的歧途。
依法治国不仅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以及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只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更好的确保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期待当地能够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依规合理处理,不枉不纵,给更多有志于扎根乡村建设的年轻人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即使遇到问题也能有法可依,再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