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陈宪清获刑,多名受贿高官落马

2024-10-28

10月28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宪清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二审宣判。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宪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陈宪清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宪清,辽宁人,2002年进驻三亚,成立海韵实业有限公司,其经营业务以房地产业为主,涉及酒店、餐饮等行业。经过10年发展,海韵集团成为了三亚市房地产业的龙头企业。


创办多家企业的陈宪清还曾担任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三亚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在2014年的海南“反腐风暴”中,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谭力这两名省部级官员先后落马,此后有不少政商相继落马。就在这一年,陈宪清提请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2014年7月24日,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检察机关对市六届人大代表陈宪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确认;接受陈宪清辞去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年8月5日,陈宪清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此后,陈宪清“沉寂”了一段时间。第二年,有媒体报道陈宪清投身慈善事业、关心儿童成长;2017年,又有媒体报道陈宪清回到家乡辽宁北票市捐款200万元的消息。不过,对于陈宪清因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续情况如何,尚无公开报道。


陈宪清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是在2022年7月21日。当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追查追缴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房产、商铺、车辆、股权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称,海南省公安机关正在办理陈宪清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为进一步深挖彻查陈宪清等人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现对该案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房产、商铺、车辆、股权进行公告。


据悉,此次警方公开追查追缴的涉案房产、商铺428处,位于海南三亚市和陵水黎族自治县。此外,还有车牌号为琼D88888 的劳斯莱斯轿车、车牌号为琼B11111的路虎揽胜SUV等52辆涉案车辆和6家涉案公司股权。


据了解,陈宪清于2020年8月被海南省公安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2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海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陈宪清在三亚、陵水等地开发、运营酒店、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纠集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恶势力,应以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多个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另指控,陈宪清曾向三亚市原副市长李柏青、三亚市市长王勇、辽宁省副省长刘国强、海南省高院民二庭原副庭长王庆伟共行贿超2800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前述李柏青、王勇、刘国强、王庆伟均已落马。


2021年10月28日,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勇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王勇利用担任澄迈县委书记、省交通厅厅长、三亚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47余万元。


2022年11月8日,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因犯受贿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天津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2021年2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庆伟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2021年7月,李柏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