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朱汉桥被双开

2024-12-04 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朱汉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汉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贪欲膨胀,与不法商人深度利益捆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汉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汉桥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