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人贩子获刑

2023-06-13 6月13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1989年12月5日,被害人李某伟(时年五周岁)在家玩耍时,被贺某奎、王某元二被告人诱骗至四川省筠连县。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案发后,李某伟亲属寻找未果。2022年1月,通过 DNA比对后,李某伟与其生母相认团聚。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12月14日,该案曾在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案由为“拐卖人口罪”,李景伟曾表示,请求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708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此次开庭前,李景伟出现在法院附近时,手里还捧着父亲的遗像。李景伟表示,“希望有好的结果出来,人贩子接受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李景伟从其母亲处得知,亲生父母为找他“受了很多苦”。他们曾辗转四川、浙江、湖南、河北等地寻子,父亲去世后母亲独自寻找,家里其他孩子也出去打工。2009年,李景伟在外打工的大姐和三弟,在钱塘江观潮时被冲走遇难。

李景伟的母亲向南都记者回忆,儿子的堂姐、姑姑也分别于14岁和13岁时被拐,被卖给比她们父亲年纪还大的“老头”。李景伟父亲曾怀疑过身边人作案,前去理论时,被殴打受伤,后来郁郁而终。2022年5月,当年拐走儿子及其堂姐、姑姑的“人贩子”被警方控制。